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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高效办案 温情执法为民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3-3-16    作者:    来源:    点击:500次

“你们华龙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办案即公正,效率还高,没想到短短的5天时间就帮我追回了16万元损失,真是太感谢了!”

2023年3月9日,对于第二检察部的检察官们来说是一个平凡的工作日,却也是“特殊”的一天,60多岁的孙某某送来了写着“利剑护法伸正义,检察为民誉人间”的一面锦旗。

  案件基本情况  

 

2017年2月份,吴某某以帮孙某某女儿安排工作为幌子,骗取孙某某现金共计16万元。2021年孙某某发现被骗后,多次向吴某某索要钱款,但吴某某以各种理由进行推脱。2023年2月份,孙某某在感觉凭一己之力无法讨回被骗钱款的情况下最终选择报警。

 

  检察履职 

深入阅卷,了解案情。2023年3月2日,公安机关对吴某某涉嫌诈骗罪提请逮捕,华龙区检察院收到卷宗材料后,承办人第一时间阅卷审查,了解案情后发现,吴某某到案后称16万元已归还孙某某,但时间久远已记不清具体日期,关于钱款案发前是否归还,双方各执一词。

 

引导侦查,完善证据。针对阅卷中发现的问题,承办人一边引导侦查机关补充证据,调取吴某某的银行卡交易明细、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等客观证据,另一边在提讯吴某某的时候,利用补充调取的证据材料向吴某某释法说理,讲事实、摆证据,突破其心理防线。查实了吴某某并没有归还孙某某16万元的事实。

化解矛盾,追赃挽损。在承办人的耐心工作下,吴某某终于悔罪认罚,并表示要积极偿还钱款,挽回损失。承办人主动联系了吴某某的律师及亲属,与被害人孙某某沟通听取意见。当天下午,孙某某收到了被骗的16万元钱,表示愿意谅解吴某某的行为,给她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在办案中秉承“办案件,就是办民生”的思想。华龙区检察院在依法办案的同时,坚持为群众“多想一些,多做一点”。承办人通过办理该案,不仅宣传落实了认罪认罚从宽法律制度,还化解了社会矛盾,更帮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在执法办案中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为民”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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