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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第三十六季 “黄昏”觅良缘 人财落两空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2-12-28    作者:    来源:    点击:576次

前  言

     越来越多的“黄昏恋”、“夕阳恋”被关注,单身的老年人也渴望得到关心与陪伴。然而,所谓的“黄昏恋”背后暗藏“陷阱”,一些不法分子借婚恋之名对老年人实施诈骗。

真实案例

常年住在乡下的妇女李某、葛某,自年轻时起,不喜务农,好吃懒做,奈何岁月不饶人,两人即将进入花甲之年,何以继续轻松的生活,便打起了乡村单身老人的主意。
2017年至2021年期间,李某、葛某经过预谋,通过相互扮演媒人,使用假姓名、假家庭地址及家庭情况,以与被害人相亲、结婚为名取得被害人信任后,多次以家人生病、去世为由骗取多名被害人现金,钱财得手后,随即逃之夭夭。诈骗金额从几千到上万,然而善良本分的乡村单身老人,被骗后多数选择了“自认倒霉”,均未报案,直至案发。
最终,李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又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葛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又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法条链接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温馨提醒

不少骗子抓住老年人急于寻找另一半的心理,以结婚为名编造相亲对象急需用钱的谎言。老年人在相亲过程中要小心谨慎,不要轻易暴露自己的财产,一旦受骗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运用法律武器减少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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