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之前为何辍学?”
“当时年纪小,在学校感觉没意思不想上学,就想去社会上闯闯、看看。”
“和父母商量了吗?”
“想法早就有了一直没和父母说过,辍学后父母也拿我没办法。”
“现在呢?”
“经过这次事件,通过您多次地批评教育,我现在深刻体会到在社会上打工生活不易,如果有可能的话,我想重回学校学习。”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我们对你的认罪悔罪态度予以肯定,会尽力去做你父母的思想工作。”
以上这段对话发生在华龙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未检工作组 端木晓蓓 的办公室里。
起因是这样的:
2020年5月的一天凌晨,十六周岁的小朋(化名)因误会纠集多人与小武(化名)等人在城区内约架并持木棍斗殴,被对方殴打致轻微伤,后双方赔偿谅解。公安机关以小朋、小武等七名未成年人涉嫌聚众斗殴罪先后向我院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
本院经研判依法作出无社会危害性不予批捕的决定,并对涉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训诫帮教及亲职教育,责令法定代理人加强监管。
为保证法治教育的连贯性、有效性,切实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承办人在审查起诉阶段详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重点针对当前未满十八周岁的小朋、小越(化名)的监护人因监护缺位、管教方式不当导致二人不同程度存在辍学、饮酒、吸烟、沉迷网络、结交社会不良人员导致走上犯罪道路等问题,向其监护人分别制发《督促监护令》,书面向监护人提出包括支持返校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等在内的具体要求,并告知违反本令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小朋、小越的监护人激动地说“没想到检察院能将我们的孩子当成自己的孩子一样苦口婆心的劝导,引导孩子走上正途。我们作为孩子家长监护不到位,没有管好孩子,给国家添麻烦了,日后一定按照要求改进。”
目前,小朋已重返公立学校学习,小越也将在疾病治疗完毕后重返学校。
近年来,因监护人监管缺位、教养不当、保护不力等原因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受到侵害的案件高发,引发社会关注。
从《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实施明确全社会多方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责任,到“双减”政策,再到近日颁布的《家庭教育促进法》,传统家事已上升为国事。
华龙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积极推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基础上,探索开展“督促监护令”,因材施教、精准施策,有效协助监护人及时发现问题,为督促监护人更有效地履行监护职责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刚性保障和司法监督。
自9月以来已制发督促监护令10余份,帮教10名涉案辍学未成年人重返校园。提升了教育效果,展现了检察担当。
文稿来源:第一检察部未检工作组
本期编辑:于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