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真是多亏检察机关了,才能挽回我们的损失,让我们得以继续经营发展”。2021年1月25日上午,杜某来到华龙区人民检察院对第一检察部主任宋法利说道。
这是2021年1月20日,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郭某涉嫌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一案时,积极释法说理进行调解,为民营企业家杜某挽回损失78万元,杜某专程携锦旗来到检察机关表示感谢。
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郝红伟表示检察机关将继续在检察职能范围内,切实服务好民营企业,努力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更优更实的法制环境、检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