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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区人民检察院召开2020年创建全国精神文明单位工作第四次推进会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0-8-6    作者:    来源:    点击:549次

       

       会上,创建办主任邹艳丽根据《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2020版)》最新要求,依据《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台账》,重新对12项测评项目分解到各部门,将文明创建责任细化,落实到人,进一步明晰挂图作战进度,每个星期要举行两次任务进度汇总工作会议,并明确采集数据、资料、图片、视频范围。各部门负责同志逐项分析研究、深入交流、集思广益,分解整理出27项需要查看的资料、20项新增活动范围、10项实地考察和5项调查访谈内容。
       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郝红伟同志提出相关要求:
       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建设模范政治机关的政治要求,全体同志要以全市创建文明城市为契机,将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融入其中,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真抓实干的作风和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1、创建工作要强化保障、凝聚合力,在仅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内,确保高标准完成全国文明单位创建任务。
       2、创建责任要压实责任,全员参与,人人创建,整体推进,按照时间节点扎实开展活动,确保创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要严格检查考核,完善工作例会、检查考核、奖惩激励、情况通报各项创建制度建设。
       参会各部门负责人纷纷表示,要把工作质量调整到最高标准,把精神风貌调整到最佳状态,积极配合创建办工作,及时整理提供各项资料,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圆满完成2020年度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任务,为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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