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作风建设,经领导决定,1月12日至13日,驻华龙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联合检察院检务督察部门,开展了为期两天的检务督察,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下班纪律、工作日禁止饮酒等情况进行专项督察。
检查组先后到门岗、机关主楼、西楼控申大厅、案管大厅、值班室检查干警的工作纪律、工作日饮酒情况,检查总体情况较好,未在岗人员均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均有去向说明,未发现干警饮酒现象。
通过督察,促使驻在单位干警遵章守纪、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坚持“严”字当头,把纪律作风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管理的根本保证,增强规矩和纪律观念,确保八项规定、工作纪律、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等各项规章制度得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