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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家庭教育法律责任 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濮阳市油田第五中学法治副校长刘霄婕线上法治课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2-12-21    作者:    来源:    点击:17280次

 “如果家长不按规定送适龄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将面临法律责任的产生。若发现自己的孩子受到胁迫或者诱骗而失学、辍学或被非法招用,则要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依法维护孩子的受教育权。”

 

     2022年12月14日上午,未检部门负责人刘霄婕作为濮阳市油田第五中学法治副校长,给学校班子成员、师生及家长代表线上讲了一节主体为“履行家庭教育法律责任 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课。

 
 

     课上,紧紧围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的家长、学校保护未成年人法律责任进行讲解,特别强调了适龄未成年人要按照法律规定接受义务教育,家长有责任保障适龄未成年人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未成年人的父母因外出务工等原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完全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谨慎委托他人为照护,要与未成年人定期联系和交流,了解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心理等情况。

 
 
 

     今年以来,未检部门在办案中发现,义务教育阶段未成年人辍学的情况较为突出,有些家长因务工、再婚等原因未尽到监护职责,放任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失学、辍学,未检部门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有针对性开展法律宣传和监督工作,督促适龄未成年人重返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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