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濮阳市《关于禁止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工作日饮酒的规定》。8月19日,区纪委监委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与区检察院检务督查部门成立联合监督检查组,配备酒精测试仪、执法记录仪等装备,对班子成员、部分科室及下沉社区干警突击开展到岗情况检查及酒精测试,均未发现有人饮酒现象。
通过此次监督检查,督促全体干警禁止党员干部工作日饮酒的重要意义,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和清廉濮阳建设活动,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使检察干警提高认识,增强自觉性。
下一步,华龙区检察院将常态化开展禁止工作日饮酒工作监督检查,把整治工作日饮酒作为纠治“四风”的重中之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行为从严从重处理,公开通报曝光,持续向全院释放紧盯工作日禁止饮酒不放松的强烈信号,确保“禁酒令”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