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区人民检察院为进一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作风建设,多措并举,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和濮阳市《关于禁止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工作日饮酒的规定》。
为加强监督检查,2022年4月13日,成立由院党组书记董晓敏为组长的专项督察组,抽调派驻纪检监察组、办公室、政治部等有关部门5名同志组成工作专班,配备酒精测试仪、执法记录仪等装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以电话联系、现场点名、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督察,从严从实监督查处。
院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率先签订严格执行“两违规”、“禁酒令”承诺书,将遵守禁酒、禁酒驾规定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做好遵守规定的监督员,常念“紧箍咒”,不做“违令人”,坚决防止《禁酒令》、禁酒驾行为规定的发生。
文稿来源:检务督察
策 划:宣传科
本期编辑:史 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