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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在身边】伪造事故欲骗保,终归假的真不了!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3-3-15    作者:    来源:    点击:8638次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汽车保有量逐年增多,一些人对车辆保险打起了“歪念头”。他们夸大甚至伪造车辆损失,编造虚假事故材料,试图使用各种手段“薅羊毛",牟取不当利益。

 

2022年,王某为了获取保险金偿还自身债务,开始酝酿人为制造事故现场的事情。2022年4月的一天,王某驾驶冷冻厢式货车在行驶至某路段时直接开向路边的大树,造成车辆严重损毁,并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金额27万元。保险公司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委托鉴定公司对碰撞原因进行评估,确定为人为原因引起,保险公司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王某因涉嫌保险诈骗罪被公安机关采取监视居住措施,2023年2月27日华龙区检察院以保险诈骗罪将王某起诉到法院,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保险诈骗罪,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以使自己或第三人获取保险金为目的,采取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该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个人保险诈骗金额5万元即可追究刑事责任,即使未达到追诉标准,也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切勿为了非法利益,虚构事实、故意制造保险事故,触碰法律红线,否则要付出沉重的代价。
这正是:伪造事故欲骗保,终归假的真不了;莫让贪念毁一生,遵纪守法要记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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