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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第二十季——酒后,你还敢挪车吗?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2-11-16    作者:    来源:    点击:9497次

前  言

      随着《刑法修正案(八)》于2011年5月1日起实施,“醉驾”行为正式“入刑”。如今“醉驾入刑”已有十年,“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意识已经深入人心。那么醉酒后在台阶上挪车到底是否涉及刑事责任呢?答案是肯定的。

 

真实案例

2022年2月3日大年初三,正是走亲访友,喜庆团圆的好日子。王某家也不例外,今天王某老家来了一位亲友,自然王某少不了喝点小酒助兴。下午3时许,王某送亲友到小区门口,正好赶上有人打电话让其挪车,于是王某就在路边台阶上以倒车的方式挪车,当倒车30多米处时与过路的行人和停放在台阶上的一辆小型轿车发生了碰撞。对方随机报警,民警到达后将王某带至濮阳市人民医院抽取血样。

      2022年2月7日濮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出具了王某的检验报告,送检检材检出乙醇成份,含量为2.35mg/ml。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显然,王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远大于80mg/100ml,已达到醉酒的标准。

     近日,王某因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二万二千元。

 

释法说理

醉酒挪车,虽然行驶距离较短,但在这段较短的道路上,依然会对路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带来危险,本案中王某满足醉酒、在道路的范围内、驾驶机动车这三个条件,因此构成危险驾驶罪。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关于危险驾驶罪的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温馨提醒

      “远离酒驾,才能久驾”,美酒可以重倒,生命不能重来,拒绝酒驾从心开始,永远不要心存侥幸,生命经不起意外,哪怕只有一米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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