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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与我们生活相关的亮点【第四刊】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2-7-21    作者:    来源:    点击:17356次

民法典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这些亮点你要知道:

租的房子还未到期,房东不可将人赶走

【法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缺陷产品召回有保障

【法条规定】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害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据前款规定采取召回措施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负担被侵权人因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有理有据、对高铁霸座者说不
【法条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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