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社会发展也出现很多新事物、新现象、新问题,检察机关要适应新要求、迎接新挑战,通过办理优质案件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服务。
寻蛛丝追诉 展重拳扫毒
【关键词】
贩卖毒品 积极追捕、追诉 发挥侦查监督职能
【要旨】
办理案件过程中,要积极发挥侦查监督检察职能,发现办案线索,积极追捕、追诉,全方位有力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基本案情】
2019年8月份至2020年6月,被告人黄某在濮阳市多个小区向毋某、祁某等人贩卖毒品。2019年5月19日,焦某在湖北省某市城区以3.4万元的价格贩卖给黄某***98克,黄某在毋某家中以1.65万元的价格贩卖给毋某***约35克,毋某以1万元的价格将其中14克***贩卖给宋某。刘某在明知黄某向毋某贩卖毒品的情况下,仍提供自己的手机微信账号帮助黄某收取毋某1.65万元毒资,后又伙同黄某赴湖北向焦某支付毒资购买毒品再贩卖给毋某。
【履职过程】
华龙区人民检察院在受理该案提请审查逮捕一案后,虽黄某到案后拒不供认其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但承办人通过认真梳理黄某微信交易明细、微信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发现证据之互相印证,足以证实黄某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同时在审查购毒者毋某证言材料时,发现毋某某向黄某购买的毒品数量较大,毋某交代了关于购买毒品后的去向,称除去自己吸食的毒品外,还有14克***贩卖给了宋某。获取该线索后,检察人员积极与侦查机关沟通,引导侦查机关开展了毋某与宋某之间的转账记录、通话记录,并组织辨认等工作,继而追加逮捕了毋某。
毋某到案后,通过梳理侦查机关对毋某的讯问笔录、转账记录等证据,又发现毋某向黄某购买40克毒品的资金1.65万元连同其余资金共计3.4万元,是通过刘某的微信转给了焦某,怀疑焦某可能是向黄某贩卖毒品的上线。发现此线索后,又引导侦查机关继续询问刘某,刘某开始称对该笔转账并不知情,是黄某拿其手机操作的,后又如实供述了其和黄某去湖北省某市时,黄某向焦某购买毒品期间用其手机微信帮助支付毒资3.4万元购买约100克***的犯罪事实。发现上述线索后,华龙区检察院又继续追加逮捕了焦某,后在起诉黄某时,又向侦查机关送达补充移送通知书,对刘某进行了追诉。
2021年3月18日,刘某犯贩卖毒品罪,系从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同年3月30日,毋某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又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同年9月10日,焦某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八万元。
【典型意义】
毒品严重侵蚀着人民群众的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对该类案件应全方位从重打击。华龙区检察院积极发挥监督职能,有效追捕、追诉,在全面分析案件证据的基础上,与公安机关积极沟通,引导调查取证,重拳打击贩卖毒品犯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三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二项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八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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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 | 于 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