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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第一季:依法保护野生动植物 我们人人有义务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2-3-3    作者:    来源:    点击:12181次

 

     

 

       2022年3月3日是第9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每一个物种都是大自然的馈赠,是人类的好朋友。一直以来,华龙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法律监督职能,依法保护野生动植物,努力提高广大群众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意识。

 
 

案 例

       2021年6月份至7月份,仝某先后从吴某(另案处理)处购买14只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蒙古百灵,后出售给卢某2只、出售给石某3只、出售给边某1只、出售给常某2只,剩余6只被公安机关查扣。该案于2021年12月15日移送华龙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2年1月14日移送华龙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目前尚在进一步审理。

 

检察机关意见

       仝某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已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意 义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野生动植物,就是在保护我们自己。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给我们一个机会赞美美丽多样的野生动植物,也让我们更加了解自然环境保护给人类带来的各种好处。华龙区检察院将继续加大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以案释法,引导群众自觉抵制破坏野生动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意识。

 

小知识

       1、2013年12月20日,联合国大会第六十八届会议决定宣布3月3日为世界野生动植物日,提高人们对世界野生动植物的认识。

       2、《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缔约方第16次会议于2013年3月3日-4日在曼谷召开,会议一项决议指定3月3日定为“世界野生动植物日”。该决议得到会议主办国泰国的支持,并由泰国将会议结果上交给联合国大会。

       3、1973年3月3日通过《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该公约在确保物种生存免受国际贸易威胁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历届主题

2014年--关注非法野生动植物贸易。

2015年--依法保护野生动植物,共建美好家园

2016年--野生动植物的未来在我们手中

2017年--聆听青年人的声音

2018年--大型猫科动物:面临威胁的掠食者--中国主题:保护虎豹 你我同行

2019年--水下的生命:为了人类和地球--中国主题:保护海洋物种 传承海洋文明

2020年--维护地球上所有的生命

2021年--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策划编辑:宣传科

本期编辑:于   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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