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一刑事政策大家都耳熟能详,尤其在影视剧中,常常会听到执法人员对被审讯人说这句话,在审讯室和监管场所的墙壁上也会出现极其醒目的八字标语。近日,这句典型的司法理念在一起危险驾驶案中得到了形象的体现。
案件回顾
2022年10月22日23时许,小张酒后驾驶小型普通汽车沿濮阳市绿城路自东向西行驶,当行驶至京开大道涵洞入口处时,恰好遇到交警设卡查酒驾,小张心里一下子慌了,“才喝完酒没多久,这一吹气准是醉驾,千万不能被查。”当即萌生了驾车逃离的念头,立刻调转车头逆向逃离。逃离检查点的小张以为“逃过一劫”,却不料,这一看似聪明的操作,没能逃得过民警的火眼金睛。
当被民警追上拦截检查时,小张情绪激动,拒不配合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后民警将其带至公安医院抽取血样,经物证鉴定所检测,小张血液乙醇含量为0.84mg/mL。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小张血样中乙醇成分含量已达80mg/100mL以上,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一款第二项,涉嫌危险驾驶罪。虽然本案中小张的血液酒精含量不高,但鉴于小张醉酒后“在城市快速路上驾驶机动车,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的”情节,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量 刑
2023年4月7日,华龙区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将小张移送法院起诉。当日,小张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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