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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学习 | 魏自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调整考评办法和措施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3-6-2 18:12:00    作者:    来源:    点击:1568次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持续调整考评办法和措施
政治部宣传处处长  魏自民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重温马克思主义诞生以来的170多年历史,不难发现一个普遍规律,那就是马克思主义因植根人民而根基深厚,因依靠人民而不断发展,因造福人民而生生不息。我们从事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人民服务。不谋私利才能谋根本、谋大利,才能从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出发,从人民根本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调要“守正创新”。在工作中我们要坚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措施。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尤其是能力水平等方面的因素,我们制定的工作方法和措施不一定符合,或者不完全符合事物的发展规律,不一定适合千变万化的工作情况,这时我们要做出适当的调整。调整的目的不是谋取个人、团体的私利,而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目标。考评办法和措施鼓励诚实劳动、鼓励开拓性开展工作,避免弄虚作假、避免数字造假。制定考评办法和措施要善于去伪存真,善于在纷繁扰乱的现象中看清事物的本源,善于掌握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但客观情况是我们的能力和素质跟不上千变万化的情况。有时决策比较正确,但是在落实过程中有时走偏,这个时候我们要“纠偏”,要调整,决不能顽固不化,甚至“迂腐”。最高检调整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主导思想是注重实绩评价,把不能客观反映工作质效、容易有“水分”、坐在办公室靠统计就能提上去的指标应减尽减、应改尽改。目的是发挥“指挥棒”作用,引导“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我们的工作就像走钢丝,既不能左,也不能右。左是盲目蛮干,右是无所作为,左或者右都不符合人民的利益,都不会赢得人民群众的认可。我们从事的工作是昂扬向上的事业,是全新的探索,绝不是轻轻松松、敲敲打打就能做好的。我们必须努力工作,这里面可能就包含检察工作实践、调查研究、分析比较、学习借鉴、勤于思考等等。我们的考评办法、考评方法来源于实践,又要接受实践的检验,在多次反复比较中才有可能得出比较符合客观规律的考评方案。在制定、实施或者调整考评办法的过程中,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倾听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要坚决避免独断专行、闭门造车,避免唯分数论,避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要千方百计让考评结果符合群众的预期和评价,避免内卷,避免孤芳自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指引我们前进的灯塔,既有工作方向、工作目标,又有工作原则、工作方法,是我们判断是非、正确与否的根本标准。在考评工作中我们要做到“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善于采取“交换、比较、反复”的办法审视我们的考评工作。唯“分数论”有形式主义的倾向;不清楚工作状况,凭想当然指导工作有官僚主义的倾向。克服上述倾向的办法就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调查研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使考评办法、考评结果更加符合人们的预期,更加符合客观实际,更加有利于检察人才的茁壮成长、更加有利于提高工作质效,更加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调整考评办法和措施就像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经常性地踩刹车,鸣笛,开启远光灯、近光灯,打转向灯,有时在后方要放置警示性标志,目的是适应不断变化的客观情况,满载人民群众驶向胜利的远方。


作者:魏自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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