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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检察干警 履行好检察监督职责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3-7-7 15:42:43    作者:    来源:    点击:30092次

近日,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林松 在全国七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推进工作会议上受到通报表扬。


7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检、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北京召开全国七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推进会,会议总结了前一段多部门联合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成效,通报表扬了2022年全国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反犯罪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其中,河南省检察系统3个集体6名个人受到通报表扬。




林松,男,汉族,1983年8月生,中共党员,河南省清丰县人,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2019年6月以来,主要负责职务犯罪、涉黑恶和涉税案件办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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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政治引领

严打涉税犯罪



认真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秉承公平正义、宽严相济的执法理念,以强烈的政治担当、使命担当、责任担当,将严厉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行为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三年来,林松共办理涉税逮捕案件14件26人、审查起诉案件8件14人、提前介入案件3件4人、纠正漏捕漏诉1人,高标准高质量履行好打击虚开、偷税、骗税、骗补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检察监督责任,为留抵退税政策落快落准落稳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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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检察职能

服务经济大局



坚持主动融入大局,把司法办案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将“严打”与“稳定”有效结合,精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例如,办理的肖某某涉嫌虚开普通发票罪案,该案是河南省某上市公司通过放贷,变相通过生猪买卖的方式,虚开普通发票,涉及的税额高达2亿元左右。在办理该案件过程中,林松积极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通过实地考察该企业等方式,严格落实“六稳”“六保”要求,对该涉农企业1件1人,涉税金额2亿余元,建议缓刑并取得法院认可后,依法判决。


办理的河南某农业养殖企业,该企业属于即将上市的公司,为了虚增业绩,变相通过业务依托关系的小公司进行虚假的融资行为,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形成完善的业绩报告,但是被税务部门及时发现并移交公安机关。林松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抽丝剥茧出上市企业和下面业务关系相对方之间的内部联系,指导公安机关调取了相关的屠宰场、养殖户等相关证言和书证,进而固定了有关实际经营的相关证据和融资的具体数额,为了保护企业的稳定发展,进而做出了相对不起诉处理,保护了上千人的就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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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履职尽责

严格公正司法



坚守公正司法底线,秉持“工匠精神”精雕细琢,加强涉税犯罪相关法律、政策学习研究,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努力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


林松办理的李某等3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涉案人员通过寻找有贷款需求的人员,通过办理“空壳”公司的方式,利用“暴力虚开”的方法,暴力走逃的行为,涉及的税额高达1亿元。该案卷宗25册,15万字的审查报告、20余页的起诉书。并通过现场扣押的移动设备,追踪到其他涉案人员,并且成功追诉1名嫌疑人,并依法判决。


在办理的宋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中,该公司自2008年以来频繁更换法定代表人,通过部分真实、部分虚假的方式实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办案过程中,林松通过公安机关调取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车辆运输发票等,与业务有关的应纳税支出,寻找真实货物交易的内容,进而排除犯罪嫌疑人的不合理辩解,最终认定涉税数额高达3000余万元,该案起诉至法院,现在该案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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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系统思维

力求办案效果



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把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与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机结合。


办理的某企业挂靠经营石油原材料贸易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通过税务部门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发现该企业常年挂靠在某贸易公司名下进行经营活动,并且同时存在大量开票单位与实际经营单位不一致的情况。


该案件中,林松通过补查发现,该公司经营状况一直良好,并且属于纳税较多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从未拖欠过税款和工人工资的情况。但存在地方税收保护税点高,部分地方税点较低,从税点较低的地区购买后出售到税点较高的地区的情况,会出现差额是否涉及国家税收较少的问题,有部分不合规的情况。但是行为人和企业主观上均无骗取抵扣税款的故意,客观也没有给国家税收造成损失。鉴于此,仅对该企业进行了企业合规,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另如,近期正在办理的本院第一例跨省企业合规的案件,林松主动履职进入企业考察五次,共挽回国家税收损失300余万元,追赃挽损5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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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检察干警

履行好检察监督



林松说:“作为一名新时代青年检察干警,在今后工作中将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严格公正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忠诚履职、公正司法,以实际行动履行好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检察监督责任,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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