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检警协作配合,及时解决办案过程中的“疑难杂症”,协调解决案件办理中的突出问题、提高办案质效。华龙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充分运用案件会商机制,联合濮阳市公安局华龙区分局就轻伤害案件展开探讨学习。
双方共同学习了最高检、公安部印发的《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通过学习,解开了轻伤害案件中的“谜团”,达成共识:如果犯罪嫌疑人只是与被害人发生轻微推搡、拉扯的,或者为摆脱被害人拉扯或者控制而实施甩手、后退等应急、防御行为的,不宜认定为刑罚意义上的故意伤害。
同时双方还通过讨论分析提出,应当注重轻伤害案件中的矛盾化解,以免埋下问题隐患或激化矛盾,检警双方在办理过程中要依法用足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和解制度和司法救助制度,促进矛盾纠纷解决以及当事人和解协议的有效履行。
下一步,华龙区检察院将继续通过检警同堂培训、联席会议、个案会商、类案研讨等方式,加强检警之间的协作配合,确保案件关键证据及时、准确、全面的收集,做到同频共振,共同维护执法、司法公正,服务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