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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在身边】制售游戏外挂,这事儿犯法!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4-3-7 15:46:51    作者:    来源:    点击:6220次

随着网络游戏产业的快速发展,游戏外挂频繁出现。在游戏中使用外挂程序,会严重破坏游戏公平性和游戏环境。游戏外挂程序背后隐藏着巨大的利益链条,不法分子利用游戏玩家攀比好胜心理,制作特定游戏外挂软件,并在第三方平台进行销售牟利。2月6日,李某某、王某某、刘某某人因制售游戏外挂,被华龙区人民检察院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批准逮捕。




中专毕业后在家的李某某,闲着没事干,整天在网上玩“英雄联盟”这款游戏,一开始在玩游戏的时候,接触到了游戏“脚本”类的软件,就自己在原有购买脚本基础上自己编写“防封”软件。后通过网上学习编写这种软件的技术,在2020年年初的时候,制作出一款游戏外挂防封软件,起名“波比”。后来又钻研制作出一款新的防封软件,起名“爆爆”周卡和“Poro”天卡,在游戏外挂“圈子”里面售卖。


2021年,李某某与王某某通过网络结识,后李某某根据王某某提供的“Bot”脚本软件制作网络游戏《英雄联盟》的外挂程序,由王某某交给总代理刘某某进行销售。自2021年以来,李某某获利800余万元,王某某获利200余万元,刘某某获利100余万元。


华龙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李某某、王某某、刘某某提供专门用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情节特别严重,三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于是对三人批准逮捕。


普法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 第一款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款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款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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