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4-4-11 10:11:56 作者: 来源: 点击:5457次
为加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更好更优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华龙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联合濮阳市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开展“生态环境”专项监督活动,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严厉打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
工作中,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环保部门进行了前期沟通协调,压实三方责任,对已受理的线索展开摸排工作,并建立问题清单。
摸排中,发现工业园区某处便道下水管道中有大量强酸水,且检测报告显示污水井PH(氢离子浓度指数)呈强酸。检察部门决定立即提前介入,全面梳理现已掌握的线索证据,制发检察意见,建议将案件线索及相关涉案材料及时移送至濮阳市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依法处理,并针对下一步的侦查活动提出侦查建议,持续深化生态文明的司法保护。
通过专项监督活动,检察机关、侦查机关和行政机关对环境污染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理念统一了认识,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多部门密切配合,真正做到以人民为中心,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为保障区域振兴发展,打响绿水、青山、蓝天、黑土“保卫战”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