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检察长会议以及全省检察机关重点工作相关要求,4月28,华龙区人民检察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开展刑事案件“挂案”清理专项行动。
第一检察部通过警综平台对“挂案清理”的案件类型和范围、清理时限进行了筛选,对部分重点案件调取纸质卷宗进行了细致审查,发现一起盗窃案立案后,历经近两年的侦查时间,已无法认定盗窃价值。遂与相关案件承办人沟通了解个案具体情况,并就案件具体情况与办案单位进行研讨,提出了继续取证的具体建议。并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后公安机关作出撤销案件决定。
下一步,华龙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检警信息资源共享及办案衔接配合,及时掌握挂案清理情况,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对历年案件、“涉企”案件逐个分析研讨,切实解决刑事案件“挂案”问题,督促案件有序进行。